(在美国留学法律专业)在美国留学法律专业怎么样 2024-10-14 06:02:16 0 0 怎么能考个美国的律师资格证? 必须在美国接受法律教育才能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证。 在美国,如果要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和当律师,必须是法学院的毕业生。一般人可能会认为,美国一定有很多法学院。实际上美国正规法学院的数目比商学院和医学院要少得多。这是因为美国律师协会把法学院作为“律师职业的守门人”,对法学院的质量有严格的要求。在目前,美国有法学院200所左右,其中美国ABA认可的法学院有185所,约有2000名专职法学教授在教授法律,法学院的学生都是本科后教育,律师协会每年都要对这些学院进行评估,以保证他们的质量。其它还有数量不小的非正规法学院。其中包括州律师协会承认的法学院,但是这些学院的毕业生只能在本州执业(即不能得到其他州的考核承认),或者当律师的助手。 美国最好的法学院是耶鲁大学法学院。这所法学院连续多年在各种排行榜中夺得“全美最佳法学院”的称号。去年,它又在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》杂志评比中名列第一。申请时竞争很大,如耶鲁大学每年170个名额,申请的人大约是5000人。美国法学院学习的费用很高,私立大学的学费约为每年30000美元;公立学校约为15000—20000美元。毕业时,很多学生负债10多万美元。 从法学院毕业后就是法学硕士。实际上,获得这个学位一般需要3年。第一年的课程内容广泛,学生在这一年学习法律基本知识的必修课,如宪法、刑法、资产法、合同法和民事法等;第二年的内容则非常深入,课程的变化多,如证据收集、商业交易、税法和公司法等,学生需要花相当多的精力和时间才能过关;到了第三年,学生已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领域,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来选更深入的课程。 各国的法律都不一样,那么法学可以在国外学嘛? 当然可以啦~去外国学习法律,学成后,主要有这样几种就业途径: 1、在当地从事实务工作,在外国,律师、法官的社会地位很高,但你要加入外国国籍,同时要考虑的是,作为华裔,是否能顺利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; 2、在当地从事理论研究教学工作,你在外国学习法律,主要研究的是该国的法律,可以考虑在当地从事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,如著名法学家季卫东,留日毕业后就在日本的大学里任教; 3、回国进行理论研究教学工作,继续从事法律研究,特别是比较法研究,如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,就是留美归来,在中国目前的高校中,聚集着一大批各种留学归来的“海龟”法学教授,他们借鉴外国法制/法治经验,从事着本国法的研究工作; 4、回国从事实务工作,前提是把司法考试过了,因为有留洋背景,外语应当不错,可以考虑进外所,我们学校一位学长,本科毕业后留英,现在在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。 总而言之,法律具体的条文只是解决问题的工具,重要的是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,这写是可以在国外学到的。 美国的法律有什么特点? 美国法律制度的特点 1、判例是主要的法律形式。 2、法律风格上有:遵循“先例原则”,法院创制的先例对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拘束力。在审判风格上,同英国一样,美国采取归纳推理方式,即从先前的一个个判例中归纳出普通法原则,再分析本案,然后作出对本案的审判结论。 3、在对程序法还是实体法的态度上,美国更注重程序法。 法律移植中具有批判精神。以符合美国的国情为前提,对不适合本国国情的普通法规则不予适用。如取消了“普通法之诉”和“衡平法之诉”。 4、立法和司法的双轨制结构。美国的立法权由联邦和州根据宪法分别行使,联邦法和50个州的法各成体系。法院分为联邦法院系统和各州法院系统,两套法院系统互不隶属,独立行使权力。 5、判例法和制定法并重、学理和实践互补。 美国较早表现出重视制定法趋向,尤其是19世纪下半叶以来,制定法大量出现,迅速发展,国会立法成为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的重要途径。 美国既强调法院和法官的作用和地位,也注重法学家的作用,如由律师、法官和法学教授共同完成的贵法律规则进行抽象的理论表述的“法律重述”,对美国的司法实践有着一定的影响力。 6、法律解释的灵活性。美国法官对先例、制定法都享有司法解释的权力,这种解释往往造成判例规则和制定法条文含义的极大伸缩性。 为什么要设立法律非法学专业? 1、法律硕士(法学)是针对本科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而设的,法律硕士(非法学)则是针对本科专业不是法学的考生而设的。 2、两者的考试科目一样,都是宪法、法理、法制史、刑法、民法这五门,但是试卷并不相同,考试时也不存在竞争关系。 3、法律硕士(非法学)是从1996年开始设立的,而法律硕士(法学)是从2009年才开始招生的,有的学校并不招收法律硕士(法学),只招收法律硕士(非法学),例如北大、清华。 4、从数量上来说,法律硕士(法学)的招生数量也远少于法律硕士(非法学)。 5、法律硕士(法学)是两年学制,法律硕士(非法学)则是三年学制。 6、法律硕士(非法学)强调的是一种复合型人才,既具有法律知识,又有其他专业的本科学历。法律硕士(法学)则强调的是一种应用型人才,即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都学法律,在研究生阶段更强调应用性。不过,这只是理论上的设立初衷的区别,在实际的研究生学习中,学生多数还是上课为主,很难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实践经验,这些经验的积累还是要等到工作之后才可真正的获得! 某种意义上说,还是法律硕士(非法学)更占优势,法律硕士(法学)目前则处于一种略显尴尬的情况,不过随着专业硕士的扩招,以后专业硕士会是高校研究生的主力军。 美国的法律属于什么法律体系? 美国属于英美法系,又叫普通法系、判例法系。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。它首先产生于英国,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、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,包括美国、加拿大、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孟加拉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。 18世纪至19世纪时,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,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,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。希望对你有帮助。 收藏(0)